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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老家父母去世后,城镇户籍子女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土地满足集体成员居住需要的权利表达形式,其权能限于占有、使用宅基地以及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设施等。其中,保障农村宅基地仅用于集体成员居住的“一户一宅”、“限制流转”等限制流通相关规定,亦导致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宅基地纠纷。特别是现在农村人开始慢慢走向大城市,不少人早就成了城镇户籍,并在城镇买房安家。 这样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果在老家的父母去世了,留下的宅基地,城镇户籍的子女还能不能继承呢? ![]() 今天,我们就来分析分析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宅基地的问题。 该问题应当拆分为三个部分来分析: 第一、宅基地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第二、宅基地上房屋设施的继承问题;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那现在就让小编带大家开始吧! 一、关于宅基地所有权的继承问题 ![]() 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注: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二、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设施的继承问题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 还有一点要特别注意, 城镇户口的子女所继承的房屋仅限于使用与进行日常维护,不允许进行翻建及新建,将来房子倒塌灭失,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由村集体收回。 ![]() 相关规定: 六、严格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下一篇: 原创‖ 民间借贷之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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