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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民间借贷之法律常识目前经济形势下,借贷纠纷时有发生,昨天就有一个老友拿了张借据给我看,说3年前的借款,到期不还,如何起诉?我把和朋友聊天的内容一并发上来与各位共享一下: ![]() 1、有无约定还款期限?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务人到期没有还款(也没有明确表现愿意还款,比如果发个微信给你说对不起,暂时还不上,过三个月再还......),债权人也没有主张权利(包括本人催告还款、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曾经起诉过等都可以)——这些情况下需要注意,从约定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三年,这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对债权的强制保护期),超过这三年时间法律不再保护这个债权(除非债务人资源还钱,否则官司极有可能打不赢了)。 2、何种方式交付借款的? 现如今,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官,对借贷事实通常会比以前审查的更加严格(甚至严格的多),一般来说会每个接待案件基本上都会审查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借款用途甚至债权人经济状况等。特殊情况(例如法官怀疑或者有初步证据证明是虚构的借贷关系)法官甚至会审查借款发生时借款合同的起草人、借款交付的在场人、签约过程、交付借款过程甚至要求双方将一定期限(例如一年)的银行流水打印交给法庭审查。 ![]() 3、民间借贷案件的重点有哪些? 除了刚才说到的,如果来不及起诉,或者暂时不便起诉,可以及时书面催告、发律师函、要债务人还少量的钱——这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简而言之就是可以让债权不会过期);再有就是一定要保存好交付借款款项的证据(银行转账单据、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尽量不要现金交付,一定要采用现金形式交付则必须要有证人、视频作为证据;对利息的约定,现行的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也就是说,你可以约定高息,但是一是要书约定,二是要有心理准备,对方愿意主动支付高息一般来说法律也不会主动干涉,但是如果对方对借款利率有异议甚至打官司,能够拿到的最高利息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2022年1月20日银行公布的1年期LPR为3.7%,LPR的四倍就是14.8%——注意这里规定的LPR的四倍,是借款发生时的LPR的四倍,不是起诉打官司时的LPR的四倍。 ![]() 三句不离本行——天天说官司,如果“天下无讼”并不现实,那如果国民能够多一些法律常识,至少可以少一些纷争,亦或是可以做到多元解纷调解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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